2016年钦州市主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适应钦州主城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规范2016年主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确保学生入学与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6〕17号)及《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5〕9号)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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