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社工局),市直各中职、中学、幼儿园,局各科室、站、所、院、中心:
现将市人社《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的通知》(钦人社发〔2017〕17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贯彻落实。
钦州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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