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钦州
2017-09-01 11:11 来源:钦州日报 字体: 【打印文章】

 

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座谈会

 

  (记者 卓芍)8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围绕执法检查主要内容进行座谈。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今年上半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全区排名第五。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法律贯彻实施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下一步要继续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防治大气污染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改善民生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及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等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对重点污染防治单位加强监管,加强对燃煤、冶金、扬尘、烧烤、黄标车等各方面的整治治理,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机制和行政执法监管体系,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设为首页| 收藏网站| 网站帮助|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Copyright ? 2009 - 2017|Qin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邮编:535099|联系电话:0777-3688200|网站标识码:4507000042

桂ICP备10005983号-1|桂公网安备:45070302000553号|本站建议使用IE8.0或同等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