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座谈会
(记者 卓芍)8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围绕执法检查主要内容进行座谈。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今年上半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全区排名第五。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法律贯彻实施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下一步要继续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防治大气污染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改善民生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及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等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对重点污染防治单位加强监管,加强对燃煤、冶金、扬尘、烧烤、黄标车等各方面的整治治理,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机制和行政执法监管体系,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