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施方案》
(钦政办〔2017〕121号)解读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 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71 号)精神,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促进我市绿色产品产业发展,结合实际,制定了《钦州市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施方案》(钦政办〔2017〕121号)。
二、方案包含的内容
方案共三章。
(一)工作目标
到 2020 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初步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绿色产品评价范围逐步覆盖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产业关联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国际贸易量大的产品领域及类别,绿色产品市场认可度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绿色产品市场份额和质量效益大幅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1.加快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1)参与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方向,在石化、装备制造、汽车动力蓄电池、坭兴陶、新型节能建筑等方面,积极参与国家绿色产品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明细表的编制工作,提升钦州参与国家标准制定话语权。
(2)组织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工作。
(3)创新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
(4) 积极开展各类原产地保护产品评定工作。
2.运用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引导绿色产品产业发展
(1)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质量。对照国家统一的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从 2018 年开始,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加大对石化产业企业、力顺轻型载货汽车等钦州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力度,重点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工艺改进、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和绿色发展,全面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促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
(2)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质量。
(3)打造绿色农产品知名品牌。
3.提升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施能力
(1)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推广绿色产品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绿色产品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能力建设,严格绿色产品认证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力争在 2020 年前培育、引进一批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检测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技术能力、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配合上级部门建立统一绿色产品信用平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绿色产品生产企业负担。
(2)健全绿色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估。推动绿色产品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生产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对认证实施机构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对严重失信者的联合惩戒机制,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主体“黑名单”制度。建立对守信者的激励机制,建立“红名单”制度,在奖补资金安排等方面对守信者予以优先考虑。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健全配套政策。
3.加强绿色产品宣传推广。
4.制定年度推进计划。
三、方案的出台,对开展钦州市标准化工作的意义
方案以围绕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广西视察讲话精神,将“五大发展理念”贯穿于标准、认证和质量强桂等工作,推动广西形成绿色产品发展的市场引导机制和技术支撑体系,促进广西特色优势产业提档升级为目的,制定了我市贯彻落实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工作举措,进一步细化了2017年下半年及2018年政策落实、实施方向、技术服务、资金投入等内容,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