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投资钦州 > 发展规划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钦州市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2017-07-12 17:56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文章】
 钦政办〔2017〕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努力实现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强劲拉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和市有关部门一把手要对本县区、本行业重大项目建设负总责,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层层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投资和项目建设任务全面按时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从重点建设项目中,筛选事关钦州发展大局的38个重大项目由市四家班子领导联系推进,实行“一个重大项目、一个指挥部、一位联系领导、一个服务班子、一份工作计划”的工作机制,重点推进项目审批、征拆、融资和建设等工作,联系领导每月至少到现场协调指导工作1次。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定期跟踪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加大服务力度。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对项目建设负起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起指导、监管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强化对项目推进的全程服务,通过服务前移积极为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和融资等提供保姆式服务,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和投入使用。
  四、优先要素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列入2017年重点建设计划项目,要集中力量,整合部门资源,精准发力,在项目审批、用地用海、征地搬迁和资金争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五、实行动态管理。对列入2017年重点建设计划项目,实行滚动更新管理,2017年9月前根据项目推进、招商新落户项目等实际,开展重大项目调整工作,补充增加新引进落户的建设项目,适当调整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推进的项目,确保投资项目管理跟踪到位。
  六、开展专项督查。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督查,对各县区、各部门投资进展、统计入库和开竣工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对完成情况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投资完成进度较好且贡献较大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
  七、严格奖惩考核。实行重大项目建设奖惩管理制度,综合考虑各县区、各责任单位的年度投资任务、开竣工率、重大项目数、投资贡献率和超额完成投资情况等因素,建立可量化、可考核的奖惩机制。同时,将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纳入各县区、各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年底由市绩效办牵头,组织发改、统计等部门对各县区、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八、定期报送信息。各县区、各部门要于每月28日前将当月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等情况报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投资项目入库监测工作,每月10日前发改、工信、住建、市政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商务、教育、卫计、林业、农业等部门要将本行业本系统新开工项目信息报送统计部门,住建部门将已核发施工许可证项目信息报送统计部门,由统计部门指导项目业主做好入库统计工作并于每月28日前将新开工和在建项目实际入库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
  九、加强宣传报道。在钦州日报、钦州电台、钦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报道,营造全市人人关心和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市发改委不定期将市级层面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在钦州日报、钦州电视台进行通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设为首页| 收藏网站| 网站帮助|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Copyright ? 2009 - 2017|Qin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邮编:535099|联系电话:0777-3688200|网站标识码:4507000042

桂ICP备10005983号-1|桂公网安备:45070302000553号|本站建议使用IE8.0或同等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