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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17年12月8日
标  题: 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钦政办电〔2017〕145号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8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
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钦政办电〔2017〕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单位:

  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我办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全市列入普查范围的网站79个,其中关停并迁移至上级部门网站13个、正在整改的网站1个。经对正常运行的65个政府网站(市直41个,县区24个)进行检查,总体合格率为95.3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3个网站属不合格网站

  广西钦州商务之窗、钦州广播电视网和广西浦北网3个网站存在单项否决项,属不合格网站。其中广西钦州商务之窗首页栏目信息超过2周未更新;钦州广播电视网和广西浦北网的咨询办事栏目在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存在超过3个月未回应现象。

  (二)部分网站仍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部分网站仍然存在监测2周内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少于10条,动态、要闻类信息和政策法规类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存在空白栏目等问题。

  (三)部分网站未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链接

  广西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钦州市财政局、钦州旅游网、钦州市司法行政网、钦州交通运输网、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网上办事大厅、钦州市科技信息网、钦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钦州住房公积金网、钦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网、广西钦州商务之窗、钦州广播电视网、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等14家网站未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52号)要求,严格执行“周检测、月监测、季普查、年报告”的递进式监管制度,根据《政府网站检查评分表》对所辖网站进行检测、评分,分别于每月3日前、每季度末月3日前、每年1月3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的《政府网站月监测情况表》、《政府网站季度普查情况表》和《政府网站监管季度报表》、《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二)加强网站规范管理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及时办理和回复网民留言,切实解决网站问题。

  (三)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

  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定位,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体验度。要加强政务服务功能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准确好用的办事服务。要对网站信息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对信息数据无法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优化整合。

  对本次检查不合格的政府网站,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联系人:农朝海,联系电话:3688200)。

  

    附件:1. 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2. 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3. 政府网站监测评分表

        4. 政府网站月监测情况表

        5. 政府网站季度普查情况表

        6. 政府网站监管季度普查报表

        7. 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

        8.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附件下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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